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监管督导调研情况的通报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日期:2019-08-19
陕建质发〔2019〕106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部署安排,按照省厅《关于印发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中工程质量监管不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陕建质发〔2019〕1024号)要求,2019年7月2日至26日,省厅结合《关于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污染防治督导调研的通知》(陕建质发〔2019〕1053号)工作安排,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和现场察看方式,对15个市(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现场查看5个工程项目,现将督导调研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市(区)住建部门高度重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厅《关于印发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中工程质量监管不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陕建质发〔2019〕1024号)的部署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与移民搬迁主管部门协调联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扎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筑施工质量监管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住建部门切实加强对易地移民搬迁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西安、安康、商洛等市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注重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明确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宝鸡市住建局还召开了脱贫攻坚巡视考核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排查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区)住建部门均能够结合本地区易地移民搬迁工程质量监管实际,按照省厅整改方案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本地区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改的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保障了整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全面开展排查。各市(区)住建部门普遍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排查工作,及时摸清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质量监管程序、竣工验收楼项目存在未按照要求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施工资料整理不齐全,楼内垃圾清理不及时;部分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等问题。
三、下一步要求
针对此次督导调研发现的问题,督导组已向各地住建部门和被抽查项目进行了现场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各地要按照督导组的要求,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法规要求,彻底进行整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施工质量安全。
一是各市(区)住建部门对排查出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程序、未组织竣工验收及未办理竣工验收)要求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数据,对不按时报送的地区,省住建厅将进行全省通报批评。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15日